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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TXT > 奇幻 > 我以婚约换修行 > 第二十三章 决定

这一夜可不止燕渊做出了决定。

大秦留在王都唯一的王爷赵夜楷在禁宫前花园湖心的凉亭坐了整整一个晚上,手上一直拿捏着油光发亮的一枚铜钱。

晨明时分,初阳照进了湖亭,照在了赵夜楷那青衣衫,虽华贵但上面也暗有褶皱。

赵夜楷迎着初阳,这才起身,他将铜钱抛向手心,未去看结果,脸色却变得异常纠结。片刻便将铜钱直接丢入湖中,迎风飘摇一笑,朗朗吟道:“皆说我大秦靠气运生国,而我偏不信。王之初,就烦请你随本王走这一遭。”

那站陪了一夜的仙将王之初,提起了那杆寻常铁匠铺便能打造出的铁枪,这才走进了教司府。

“都说给你换把枪,你这都仙将了,还拿这种破烂货,传出去,那些人还说本王吝啬,等会进了教司府,本王有些丢脸。”

望着赵夜楷笑嘻嘻的模样,王之初眼神逐渐犀利起来,那是股阴冷杀气。

赵夜楷耸了耸肩,淡道:“知道了,你又要说,那铁枪是你父亲留给你的,算了算了,当本王是瞎操心。一会儿听完教司谕后,你得陪我去南巷,那家的豆腐脑很香。”

当打破了教司府门,纨绔样的赵夜楷笑嘻嘻一步三跨上了马车,还特地将头上的发絮饶了脑后,才钻进了马车。

一进马车里,赵夜楷一改之前嬉皮模样,正襟危坐,眼眸微闭,宛若名真正的王爷,手指一直翘着马车台前。

当王之初将枪收起置于车架顶后,进了马车后,看到了赵夜楷此副模样,也不觉得惊愕,先前的那些都是做给世人看的。

因为这才是这位小王叔真正的模样。

“王之初,宁苒老了,但也是位仙将,而且还是从陵卫出身,不可过多招惹他。你家确实是被陵卫抄了家,可与宁苒毫无关系。”

王之初没搭话,只是默默点了下头,然后便偏头看向了窗外。

马车一路向南,穿过热闹的厢房街,到了一条僻静的巷道停了下来。

“我那外甥女要从圣山书院回来了,都有快十年多没回家了,你说我这个当舅舅的是不是要给她个惊喜。”

赵夜楷似乎是自言自语道,但那眼儿却瞅着王之初不放。

王之初依旧不动神色。

半响后,赵夜楷突然开怀大笑,拍着王之初肩膀道:“本王开玩笑的。木花吴飞多半跟着,没机会的。”

白袍枪仙王之处静静的将小王爷搭在肩膀上的手取下。

赵夜楷一摆手,悻悻冷道:“本王不会干那种飞鸟尽良弓藏的勾当。本王答应你的事,无论如何都会给你办到,即使是本王先死了,我们赵家也定会给你个交代。”

王之初默默听后,望着窗外良久,将那俊俏的小王爷打量许久,叹笑了后,双手抱拳,褪下了那平时白净的白袍带上了黑篼帽,从马车顶上取出铁枪,消失在了这条小巷道里。

太阳正要初午,但这条巷道依然未被照到,似乎有那生生的寒冷。

马车上的车夫早已下车,安静的蹲坐在巷子口角处。

赵夜楷坐在车里许久后,将车厢座位翻开,那是一把剑藏于座下。

一把很普通的铁剑。

就如同在铁匠铺上常见的那种。

赵夜楷轻轻的将那剑取出,抱在怀里抚摸,用脸贴上感受那股冰冷。

若此时有人在马车外,便可隐约听到有着暗暗的啜泣声。这位平时高高在上,深受老太后喜爱,陵卫都不敢招惹,放眼京都,最为纨绔的王爷,此时却早已泪流满面。

“原谅我。”

当有传闻说落绍桓回到圣山书院后。

那群在新院读书的少女们都激动不已,少年们对此都蛮以赤壁的。

十年前,书院里那流传的传说中那日的白雾紫雷下,有一少年立了那誓言。让所有书院少女们羡慕与妒忌。

再加上三年前,有人骑鹤,有一道冲天剑意将鹤上人护住,摇摇晃晃下了圣山书院,向南而去。

而骑鹤的人听说就是那落绍桓。

旧院成了神奇的地方。

夫子们严格再三教导,不得有人私自闯后山旧院。可也架不住人的好奇,半夜绕开书院打更人,几人相约一伙,翻过新院院墙,直接冲向了那山上旧院。

可后来也怪,晚上偷溜进旧院的书生们都一大早被发现在了书堂中央,浑身酸疼无比,却什么都记不得。

此后旧院有鬼。

全书院传的有模有样。

除了木花仙将吴飞,有两人始终不信。一个是赵越杰。

另一个就是张家城。

十年了,张家成从未离开圣山一步。

老老实实读书,老老实实做活。完全活脱一个闷瓶子。似乎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书院走了好几批学生,不是考取了功名或子承父业,再不济也在京都弄个小职位混着。

可张家成不走。

世家子弟和寻常子弟到底是不同的。

世家子弟可每日读书,写字,连剑,研习。

而他每日要帮厨,上山砍柴,淘米,洗衣。

最后,书院祭酒也都懒的在去管他,随他自生自灭。

但他终于有了一个朋友,落绍桓。

山后那条小道,就是落绍桓偷偷告诉他的。

当天圣山书院里要召开教司试的消息传遍了整个书院。落绍桓这个传闻就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很快就被压了下去。

书生们都沸腾了,齐聚书堂,拿出了那有些铺面灰尘的书籍读了起来,请教夫子们修行的问题,若是能被圣女或大教司看上,此生荣华富贵定不在话下。

可那角落里散落的有个破布却非常干净的蒲团,它的主人每日在午间趁着歇息时间都要在此读书,十年间从未中断。

而今日,他有些高兴。便不读书了。

特地伶上两瓶藏了十年的书院自酿的米酒,从小路去了旧院。

藏书阁里,李子和落绍桓住在二层,散落的稻米草可以说是个狗窝都成,味道也有些刺鼻。

吴语单独住在三楼。一大早都起来忙活,从半山腰的赵越杰住的那间茅草屋里搬出被褥,又用白净的床单在溪水里洗净,挂在三楼当作格挡,又在上面挂上了绣球等做装饰,又在用采的花做香囊。

果然如同小女孩一样。

落绍桓劝过吴语和李子搬到山下客房去,藏书阁太过于简陋,不适合起居。而且凭吴语的身份,那书院的祭酒可不敢怠慢,定会好生伺候的。

可吴语不愿,说只图个安静。李子竟然也点头附议后,倒下便呼呼睡着了。

落绍桓不得不在仙鹤的食篮里多留了张字条,备上三人份的。红丝仙鹤倒无所谓,只是鸣叫几声,叼了下身上鹤羽。那脚上缠着绿丝的仙鹤那滑碌碌的眼睛恨不得将落绍桓瞪出个洞来。

落绍桓也硬着头皮,昧着良心,喂了几颗松子,送走这两位劳力。

这才瞧着站在观雪坪的那人眼熟。

穿着书院特有长大宽松的布衣袍子,虽说有些补丁,但整体干净舒爽,脸上那道伤疤极其熟悉。

是张家成携酒而来。

落绍桓笑了。

这是他在书院交的第二个好友。

有朋自山腰来,不亦乐乎?

可现在,落绍桓有些后悔,他应该在那个食篮里写,四人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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