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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法庭陈述,她只是个十周岁的小女孩!

“这个判定不错!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一个村里面还经常见,经常刻意的去开玩笑,怎么可能不知道年龄?”

“就算是不知道准确的年龄,但总知道大概的年龄吧?”

“不可能一点都不清楚!”

“审判长的这个判定错不了!完全按照客观事实去判定了!”

“对!tm的,这个被告人侵犯人家小女孩,还将人家残忍的杀害。”

“一个村的呆那么长时间了,在那里说不知道对方未满14周岁,骗谁呢?”

“这不就是故意说的吗?不就是想减轻一下自己的刑事责任?!”

“我只能说判的好,判个死刑更好!”

“.….”

观看本次庭审直播的不少人,对审判长进行的这一个判定,都发出了叫好的声音!

怎么说呢.…

看着犯罪人员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和审判长公平的判决。

观众们自然会带入到法律公平公正的角度,自然而然的赞同这种判定。

直播间的弹幕上,也是一致的好评。

.

….

而另一边。

庭审场上。

在针对总结的两个判定结束完后。

徐如风将其进行了整理,并且对整个案件进行了一定的总结。

根据目前的情况.…

该判定的都已经判定完成。

现在就需要确定,自首有立功情节是否可以进行减缓刑期,这个案子就算是基本判定了。

而这一点,在先前各方都已经进行过答辩。

各方的陈述也都有一定的道理。

基本事实和各种观点已经答辩完成。

徐如风环绕了一眼庭审场的各方。

对于这最后一个自首有立功表现是否需要减缓刑期。

在本次庭审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法庭陈述中可以进行陈述。

咚咚!

法槌敲响。

徐如风开口:“目前庭审的各个判定观点已经完成。”

“各方答辩内容,合议庭也已经了解。”

“对于被告人董白浩有自首情节的立功表现是否减缓刑期,进入最后的法庭陈述环节。”

“现请各方开始法庭陈述,先从检方开始吧。”

听到进行最后的法庭陈述环节。

庭审场上各方的当事人,都有着不同的反应。

其中最紧张的就是董白浩。

毕竟进行完法庭陈述,就要进行判决。

这关乎着他是要判死刑,还是死缓。

判死刑人没了,判死缓,多做些年牢,还能活下来。

所以在听到审判长的话,董白浩显得尤为紧张,将目光落在了余成身上。

余成示意其不要紧张,安静的听着检方的法庭陈述。

检方的法定陈述,是基于事实出发,对于该案件的各个详情和主观方面进行了汇总。

并且认为从第二个判定方面,也就是董白浩在明显知道董果果,未满14周岁实施侵害并将其残忍杀害,这一点涉嫌的情节过于严重。

不支持自首立功表现减缓刑期,所以依旧保持着死刑的观点。

在检方陈述的过程中,还特意强调了刑法中对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和幼儿与儿童之间的刑事犯罪区别。

以及相应的重点和情节严厉程度。

这几点表现,都表明了公诉人的态度,不支持减缓刑罚,不支持判决死缓!

公诉人在法庭陈述当中陈述了将近三分钟的时间。

在陈述完毕后。

审判台席位上徐如风点头,继续让被告人委托律师余成进行陈述。

余成知道,这场庭审要想胜诉,需要抓住的重点还是自首,还是认为有立功表现就应该减缓刑期。

“审判长。”

“我方还是想重点强调一下案子的总体经过。”

“本次案件的总体来说,如果没有董白浩的自首情节,那么这个案子很有可能会成为一个悬案。”

“也很有可能没有人知道董果果是被侵害,而后被杀害的。”

“或许在几年后有人找到了董果果的尸体,但是那个时候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没了,只有白骨。”

“从这一点来看.…是不是能够说明董白浩自首情节对这个案子的破案有多重要?”

“这就是董白浩的自首,对这个案子有着重大的立功表现。”

“如果董白浩不自首,我想请问庭审上的监察官和执法人员。”

“你们觉得这个案子是会成为一个悬案,还是会找到董白浩是真正的犯罪人员?”

公诉人林秋水平静开口:“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可能会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会找到董白浩是真正的犯罪人员的证据。”

听到这话,余成笑了笑:“我赞同公诉人的看法。”

“在很多时候,正义的确会迟到,不会缺席。”

“可是正义就没有缺席的时候吗?”

“公诉人作为检察官,应该也清楚有很多案件,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的。”

“如果没有董白浩的自首,那么这个案件就连最基本的董果果是失踪,是被拐卖,还是被残忍杀害,这一点可能都定性不了。”

“这一点都定性不了的话,那么董白浩是不是可能逍遥法外了?”

“我想请问公诉人是不是这么一个道理?”

林秋水知道余成这是在借助他的回答来形成自己的观点。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并没有回答。

见状,余成暗叹了口气,然后继续开口:

“实际上,董白浩是有着逍遥法外的可能性的。”

“但是他选择了自首,为什么选择自首?”

“是因为他想自己承担自己所做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这有错吗?这没有错。”

“如果有这种自首情节,对案件的调查和展开有着重大贡献,依旧不能减缓自身的刑罚。”

“那么自首有什么意义?”

“一般的自首,按照这种情节恶劣的案件来讲,从死刑判决为死缓的确不是太合适。”

“可是在这个案件当中,董白浩是有着重大立功表现的,我方想请审判长能够从这方面进行着重的考量。”

“从而进行判决。”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陈述内容。”

余成的陈述内容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说的立功表现也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的,苏白听完余成的陈述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这是最后一个法律陈述环节。

判定死刑或者死缓,都需要来依照审判长的主观。

这个案子既可以判决死刑,也可以判决死缓。

说到底还是要看审判长的想法,认为这种立功表现是否能够减轻刑罚。

在听到徐如风让受害人委托律师进行陈述的时候,苏白深吸一口气,缓缓陈述:

“审判长,我方陈述如下:”

“首先,我方并不否认被告人董白浩在这案件中自首环节的立功表现。”

“但是我并不赞同被告人委托律师的说法。”

“被告方委托律师刚才的陈述,主要是从如果董白浩不进行自首,那么这个案件可能会永远的成为了一个悬案。”

“可是实际上一名十周岁的幼儿失踪,如果长达一定的时间的话,那么肯定是要进行排查摸除的。”

“就算是没有其他方式,就算是冯云霞逐个逐个的去问问,当天在街上发生了什么,有没有人见过董果果。”

“也能推算的出来董果果在哪里出的事。”

“依照现在的刑侦手段,基本上可以判定出董果果发生了什么,是失踪还是被他人杀害,亦或者是被拐卖。”

“要知道,在这个过程当中,董白浩是有了一定的误导作用。”

“如果没有他的误导,那么案件的推进会不会更快一些?肯定会!”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这个案件被破案的可能性都极大。”

“不存在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陈述的成为一个悬案的可能性。”

“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而且这个案件,董果果的失踪在当时村里面的影响力也非常的大。”

“全村的人都帮忙寻找董果果的去向。”

“董白浩也是在这个时候很慌张,害怕被发现。”

“所以才进行的自首,而不是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董白浩是因为心里面的自责,想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去自首。”

“他难道想坐牢吗?他难道不知道可能会被判死刑吗?”

“他知道!”

“并且他心里也非常的清楚这个案子,到最后肯定可能会调查到他身上。”

“刚才被告人委托律师询问公诉人,这个案子会不会成为悬案,或者说会不会抓到犯罪凶手董白浩。”

“公诉人回答了不会成为悬案。”

“为什么公诉人能这么回答?”

“因为现在的刑侦手段已经能够解决掉大部分案件了。”

“这个案件如果受到重视,那么被调查出来也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而不是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董白浩可以逍遥法外。”

“甚至来说,如果再等待几天,相关的执法人员重视起来是很有可能对于董白浩这个人进行调查的。”

“因为董白浩会经常开玩笑,所以刑侦人员可能会从接触董果果的人群进行逐一的排查。”

“综上所述,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陈述的,不过是放大了董白浩的立功表现。”

“但实际上,他的立功表现并没有很重。”

“再者。”

“我想在这里继续重申一遍,董白浩的自首是有着一定的立功表现,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以残害幼儿的行为手段和情节严重性,不足以让董白浩减轻刑罚。”

苏白在陈述完这些后,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

“审判长,我想展示一张照片,是正常的照片,不知道审判长能否同意?”

“同意。”

在得到审判长的允许后,苏白从面前的材料中取出一张照片。

然后开始了介绍。

“这张照片是董果果双手举着百香果正在开心的笑。”

“照片上的董果果是在被害前两个月前拍的。”

“刚十周岁不久。”

“十周岁,可以说她的人生才刚刚起步,或者说才刚刚开始。”

“这么一位小姑娘,却遭受到了侵犯和在生前遭受到了残忍的虐待,而后被杀害。”

“我不知道在场的各位,在看到照片后有什么样的反应,我的第一反应是非常的可惜。”

“因为从照片来看,董果果非常的可爱。”

“在我国刑法中的规定,侵犯幼儿和杀害幼儿都是情节相对严重的判罚。”

“为什么这么规定?”

“是因为要保护幼儿的成长,是因为他们没有太多的能力去保护自己。”

“这是法律规定的一定意义。”

“在这个案子中,我不知道董白浩怀着什么样的心情,能够对一名幼儿做出如此残忍的举动。”

“能够对这么一名刚满十周岁的女孩下此毒手。”

“我不知道审判长最后会给出什么样的判决结果。”

“但是我想陈述,依照本案的详细犯罪过程和结果。”

“有着自首情节,有着立功表现,也不应免除该有的判罚结果。”

“这是对一名幼儿生命的尊重,以及其在生前遭受到残忍祸害的尊重。”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表述内容。”

苏白陈述完毕,紧盯着审判台席位。

长呼口气。

法庭陈述完毕,也就意味着,答辩结束。

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内容主要是放大了董白浩的立功表现。

想要以此来减缓刑期,达到判决死缓的目的。

而他的陈述,则是站在了被告人委托律师的对立面。

只说明了一个观点——对方小看了刑侦技术,并且高估了董白浩隐藏犯罪行为的能力!

事实真的如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那样,这个案件最终可能会形成一个悬案吗?

绝对不会。

为什么这么说?

一来,犯罪现场,董白浩不可能完全掩盖。

二来,村里得知了这件事情,全村的人都在寻找着董果果,那么肯定会有所线索。

有所线索,那么后续也肯定能够调查出来董白浩的犯罪行为。

这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但是被告人委托律师放大了这个时间。

他只是进行了事实上的说明。

注意到审判长的表情。

苏白觉得这个案子,在胜诉方面,基本上没什么问题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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